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由职工和雇主的代表组成,通过公正的程序,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分歧和纠纷,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渠道。然而,在劳动仲裁中,仲裁时效为两年,这给一些劳动者带来了困扰,不少人都想知道为什么劳动仲裁只支持两年?

一、法律规定
首先,劳动仲裁时效为两年是由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自权利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出;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因此,劳动仲裁时效为两年也是基于法律规定的。
二、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其次,设立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可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规定时效期限,可以避免争议的无限制扩大,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生产经营。因为如果对劳动争议没有时效期限,一些劳动者可能会有“长线抓大鱼”的想法,长时间堵塞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对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利。
三、促进及时解决争议
其次,劳动仲裁时效为两年还可以促进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如果没有时效期限,劳动者可能会一拖再拖,拖延时间,从而会导致争议的升级,也不利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因此,规定劳动仲裁时效,可以鼓励劳动者及时解决问题,有利于双方快速解决分歧,恢复生产秩序,避免争议扩大化和长时间处于僵局状态。
总之,劳动仲裁时效为两年是法律规定,可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用人单位造成的恶意拖延导致申请时效期限内没法解决分歧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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