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由受伤员工或其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资料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工伤认定由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如果职工已经死亡,则由其近亲属申请。
2. 申请时限。职工发生工伤或者在抢救、医治过程中死亡的,应当在12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职工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发生事故致伤,但与工作存在关系的,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
3. 申请材料。包括工伤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事故报告、工资证明、申请人明等。申请人还需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与工作的关系等。
4. 受理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5. 认定程序。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将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伤残鉴定。调查核实后,经办机构将作出工伤认定或不属于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6. 异议处理。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整个工伤认定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满足诸多法定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配合社保经办机构的调查核实工作,以确保及时、准确地认定工伤状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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