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撞死人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参考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以下是对这两条刑法条款的解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人员死亡,数罪并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是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如果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采用危险方法,即违反交通规则或者使用危险的行驶方式,造成人员死亡的,将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尚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标准,属于醉酒驾驶。”这一条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即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的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刑罚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部分刑法条款进行的简要解释,具体的法律适用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刑法的具体条款适用也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司法解释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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