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法中,侮辱先烈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及扩展知识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刑罚
1. 《刑法》第299条之一
- 明确将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入刑,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若行为人在公共场合实施侮辱(如网络公开传播、集会煽动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2. 附加法律责任
- 除刑事责任外,行为人可能需承担 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或 行政处罚(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以拘留或罚款)。
二、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1. 行为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络上制作、传播诋毁先烈的图文视频;公开亵渎烈士陵园、纪念碑;篡改历史事实并散布等。
- 技术认定:司法机关可通过电子数据固定(如截图、服务器日志)锁定证据链。
2. 主观要件
- 需证明行为人存在 故意(明知是先烈仍实施侮辱),过失不构成本罪。例如,误将先烈事迹当作普通历史事件评论且无恶意,一般不构罪。
三、相关法规扩展
1. 《英雄烈士保护法》
- 第22条至27条细化了对先烈名誉的保护措施,明确 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第25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事迹,与刑法形成衔接。
2. 行业监管措施
- 网信办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平台未及时删除侮辱先烈内容可处以 限流、封号、下架应用 等处罚。
四、社会与历史背景
先烈包括 近代以来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牺牲的英烈(如抗战英雄、革命烈士)及 当代因公殉职的杰出人物(如抗疫烈士)。保护先烈名誉是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五、典型案例参考
“辣笔小球”案:2021年,网民仇某诋毁戍边烈士,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需公开赔礼道歉。
某平台主播侮辱董存瑞案:直播间发表不当言论,被永久封禁并移交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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