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法中,单位犯罪的罪名分布在多个章节,涵盖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多个领域。以下是主要罪名分类及扩展说明: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 罪(刑法第151-157条)
单位可构成武器、弹药、奢侈品、普通货物等罪名,如普通货物罪(第153条),单位参与偷逃税款达到立案标准即构成犯罪。
2. 逃税罪(刑法第201条)
单位通过虚假申报、隐匿收入等手段逃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补缴税款后可免予起诉(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
3. 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
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利用广告虚假宣传,情节严重时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同担责。
4.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
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单位未经批准公开集资,扰乱金融秩序,如P2P平台违规融资。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6. 污染环境罪(刑法第338条)
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单位与直接管理人员均需担责。
7.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
单位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8. 贩卖罪(刑法第347条)
单位从事制造、贩卖活动,实践中多见于制药公司或化学企业滥用资质。
三、贪污贿赂罪
9. 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索取或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需追究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
10. 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违反规定给予回扣。
四、其他重要罪名
1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
单位制冒伪劣商品,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即入罪。
12. 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金融机构或企业协助掩饰犯罪等违法所得来源,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13. 侵犯知识产权罪(刑法第213-219条)
单位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如山寨产品厂商大规模侵权。
法律特征与处罚规则
双罚制为主: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第31条)。
例外单罚制:如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条)仅处罚责任人。
特定主体限制:部分罪名要求单位具备特殊资质(如金融机构、国有企业)。
单位犯罪的认定需结合主观故意、利益归属及行为整体性,司法实践中常见于企业为经营利益系统性违法行为。2023年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拟扩大行贿罪单位主体范围,反映立法对市场经济规制的强化趋势。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