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国家组织的考试造假行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以舞弊手段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事批准的证券交易、股票发行、中介服务等业务的资格,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职务之便,伪造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考试、审核、资格认定规定而取得证书、执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考试中造假可能违反以上规定,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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