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的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下面我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承继的共同犯罪的罪名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一、理论层面的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承继的共同犯罪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罪和承继共同犯罪。其中,承继共同犯罪是指参与人在知道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的情况下,故意插手参与或承接犯罪活动,对既遂犯罪结果产生影响的行为。
对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学者们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 将其认定为既遂正犯。这种观点认为,承继参与人在知道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的情况下,仍然故意参与,这种行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全部过程,应当认定为既遂正犯。
2. 将其认定为共同正犯。这种观点认为,承继参与人与原有共同犯罪参与人之间存在犯罪共谋,应当认定为共同正犯。
3. 将其认定为共犯。这种观点认为,承继参与人虽然知道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但其行为并未导致犯罪结果的直接发生,应当认定为共犯。
4. 将其认定为教唆犯。这种观点认为,承继参与人实际上是对原有共同犯罪参与人起教唆作用,因此应当认定为教唆犯。
总的来说,学者们对承继的共同犯罪的罪名划分存在一定分歧,这也反映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
二、实践层面的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承继的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也存在一些争议。一般来说,法院在认定承继的共同犯罪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 承继参与人的主观故意。如果承继参与人明知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仍然故意参与,则可认定其具有直接故意。
2. 承继参与人的客观行为。如果承继参与人的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或加重,则应当认定其为既遂正犯;如果其行为仅起到协助或教唆的作用,则应当认定为共犯或教唆犯。
3. 承继参与人与原有共同犯罪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二者存在共谋关系,则应当认定为共同正犯;如果仅是偶然的加入,则应当认定为共犯。
4. 承继参与人的行为时间。如果承继参与人在共同犯罪既遂后仍然参与,则应当认定为共犯;如果在共同犯罪实施过程中参与,则应当认定为共同正犯。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承继的共同犯罪的罪名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 如果承继参与人明知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且其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或加重,则应当认定为既遂正犯。
2. 如果承继参与人明知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且与原有共同犯罪参与人存在共谋关系,则应当认定为共同正犯。
3. 如果承继参与人明知共同犯罪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但其行为仅起到协助或教唆的作用,则应当认定为共犯或教唆犯。
总之,承继的共同犯罪的罪名认定应当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承继参与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与原有共同犯罪参与人的关系等因素进行认定,以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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