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多人共同参与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参与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以下将详细介绍在哪些情况下不成立共同犯罪:
1. 独立犯罪:如果两人之间并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共同意图和一致行动计划,而是各自独立进行犯罪行为,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比如A和B分别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实施了同一犯罪,且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和协调,这种情况不成立共同犯罪。
2. 偶然犯罪:当两人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偶然碰到并犯罪,但并没有事先计划或者约定好一起实施犯罪行为,而是单纯因为机缘巧合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此时也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比如A和B在街头无意中抢劫了同一个人,但彼此并不认识并且独自行动,这种情况不成立共同犯罪。
3. 完全犯与未竟犯:如果两人之间只有一个人完成了必要的犯罪行为,而另一个人虽然参与了犯罪行为,但未具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或者未实施任何具体行动,这种情况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比如A持刀抢劫,B只是在旁边观望并没有参与实际作案,那么B并不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4. 继续犯罪:如果两人之间在犯罪行为发生后不能达成共识,其中一个人放弃继续犯罪而另一个人继续实施犯罪,那么这种情况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比如A和B原本共同抢劫,但A在抢到财物后放弃继续,而B继续殴打受害人,这种情况A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5. 止步不前:如果在犯罪行为进行中,其中一个人阻止另一个人继续实施犯罪并离开现场,或者主动通知相关部门或者受害人,表示反悔和悔罪,并尽力阻止犯罪行为的继续,那么这种情况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比如A和B原本共同打算实施盗窃行为,但是在进入作案现场后,A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劝止B放弃犯罪,这种情况A不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需要具备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并且必须有一定的勾结关系和一致行动计划。在没有达到这些条件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均不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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