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为主的原则,即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一、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
对单位的刑罚:对单位本身判处罚金。这是单位犯罪最主要的刑罚方式。
对自然人的刑罚: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具体罪名,刑罚种类包括:
1.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极少数罪名,如罪、集资诈骗罪等)。
2. 附加刑:罚金(与对单位所处的罚金不同)、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一般不判处死刑。
二、单位犯罪中人员的具体定罪量刑标准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和量刑标准通常不同。在绝大多数罪名中,单位犯罪的入罪门槛(即构成犯罪的金额、数量等标准)要高于个人犯罪,通常是个人犯罪的5倍。而在量刑时,对单位中自然人的罚金数额通常会低于个人犯罪,判处的自由刑也会相对较轻。
以下以几个常见罪名为例,通过表格展示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在量刑标准上的差异:
| 罪名 | 责任主体 | 入罪标准(示例) | 对自然人的刑罚 |
|---|---|---|---|
| 普通货物、物品罪 | 个人 | 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 | 根据税额大小,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
| 单位 | 偷逃应缴税额20万元以上 | 对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通常轻于个人犯罪) | |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个人 | 虚开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 |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
| 单位 | 虚开税款数额25万元以上 | 对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
| 集资诈骗罪 | 个人 | 数额10万元以上 |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
| 单位 | 数额50万元以上 | 对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三、如何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部门主管等。他们并非具体执行者,但对犯罪行为的发起和进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到较大作用的人员,如项目经理、业务员、财务人员等。他们直接参与了犯罪的实行。
司法实践中,会严格区分决策者和执行者、主要作用者和次要作用者,并根据其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判处相应的刑罚。
四、单位犯罪的特殊情形:单罚制
我国《刑法》对少数单位犯罪规定了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不处罚单位。这通常是因为惩罚单位会损害无辜者的利益。例如:
1. 《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的是直接责任人员。
2. 《刑法》第161条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 《刑法》第396条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处罚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五、单位被吊销或注销后的处理
如果涉嫌犯罪的单位在诉讼期间发生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等情形,导致单位主体消亡的,司法机关仍应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则不再追诉。这意味着,即使公司不存在了,相关责任人依然要为自己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单位犯罪人员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严格依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区分单位与个人、区分主管与直接责任人员,并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节轻重等因素,最终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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