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严重,危害社会至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罪行可被判处死刑。但在实际执行中,裁定死刑必须依法严格审查,而并非所有犯都会被判处死刑。以下是犯不被判死刑的一些可能原因。
1. 量刑标准: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贩卖数量较大,但不属于特别严重情节的裁定,判处死刑的情形并不多见。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贩卖数量较大但尚不构成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只有在数量特别巨大或者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时才会判处死刑。
2. 辩护与认罪态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是否配合侦查以及积极悔过等因素,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被告人能够认罪悔过,积极参与犯罪证据的认定和犯罪事实的交代,可能会对刑罚量刑产生一定影响。此外,也有可能因为被告人被迫从事活动,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法院在判决时会对其从轻量刑。
3. 司法实践倾向:现实中,由于死刑是一项极为严厉的刑罚,法院在判决案件时通常会权衡案件的具体情况,谨慎地考量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情节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等因素。司法机关在案件中往往采取适用法律、依法量刑的原则,并可能因地区和个案的不同而出现一定的差异。
4. 人权理念与国际观念: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执行死刑判决时,中国尊重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中国也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遵守国际法律规定,因此中国在判决死刑罪犯时也会充分考虑国际社会的相关观点和原则。
罪行严重,是一种侵害社会安全和人民幸福的罪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严惩犯罪,判处死刑是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部分犯仍有可能得到从轻量刑的判决。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对罪行的宽容,而是司法机关依法权衡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判决,以期实现刑罚的合理、公正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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