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四个基本要件是:
1. 客观要件
2. 主观要件
3. 违法性要件
4. 责任要件
下面详细介绍这四个要件:
1. 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外部表现的客观方面。它包括:
(1) 犯罪行为 - 即行为人进行的违法行为。这可以是作为(做)或者不作为(不做)。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只要符合法定犯罪构成,都可构成犯罪行为。
(2) 犯罪结果 - 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有的犯罪在行为完成时就已构成,如故意伤害;有的则需要出现特定的危害结果,如故意。
(3) 因果关系 -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联系,即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结果的直接原因。
2. 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表现,即犯罪的主观方面。它包括:
(1) 故意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认可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犯罪是大部分犯罪的主观形式。
(2) 过失 - 行为人没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但应当并且能够预见结果发生,却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过失犯罪是犯罪主观形式的另一种表现。
3. 违法性要件
违法性要件是指犯罪行为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一般来说,只有行为同时违反刑法和其他法律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但也有一些行为虽然符合法定犯罪构成,但因正当、紧急避险等情况而不构成犯罪。
4. 责任要件
责任要件是指行为人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它包括:
(1) 行为能力 - 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 无免责事由 - 行为人的行为不能属于正当、紧急避险、不能抗力等免责事由。
总之,只有当一个行为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时,才构成犯罪。缺一不可。这四个要件都是刑法犯罪构成的核心内容,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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