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曾存在过诸多极为残酷的刑罚,这些刑罚不仅体现古代法律的严苛性,也反映了特定时期的社会治理理念。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变态刑罚及其历史背景:
1. 凌迟
又称"千刀万割",始于五代,盛于明清。受刑者被割满规定刀数后才允许死亡,明末名将袁崇焕即受此刑。清代《大清律例》规定需割3357刀,行刑过程可持续数日,技术高超的刽子手会确保受刑者存活至最后一刀。
2. 车裂
俗称"五马分尸",战国时期商鞅即遭此刑。受刑者四肢及头部被绳索绑住,由马匹向不同方向拉扯撕裂躯干。汉代以后逐渐废止,但南北朝时期仍有零星记载。
3. 烹刑
即将活人投入沸水或油锅中烹煮。周代已见记载,汉代郦食其被齐王田广烹杀。明代《永乐大典》编撰者解缙因罪被锦衣卫活埋雪中冻毙,实为变相烹刑。
4. 腰斩
用重斧或铡刀将人体从腰部切断。秦汉时期常见,唐代废止。西汉晁错、清代俞鸿图皆死于腰斩,因人体主要器官在上半身,受刑后往往意识清醒痛苦挣扎良久。
5. 剥皮实草
明代朱元璋首创的酷刑。将完整剥下后充填稻草示众,用以震慑贪污。洪武年间户部侍郎郭桓案中,数百官员受此刑。清代张献忠也曾大规模使用。
6. 抽肠
将铁钩插入钩住肠头,另一端系于马匹,驱马奔跑扯出肠子。明末张献忠围攻合肥时曾以此刑处死守城官员。
7. 炮烙
商纣王发明的铜柱灼烧之刑。将铜柱涂油烧红,令受刑者赤足行走其上,坠入火炭而死。后世演进为铁板烙刑,宋代《太平御览》记载南汉君主刘鋹改良为"汤镬"之刑。
8. 戮尸
对已死者实施的羞辱性刑罚。清初中,吕留良死后被雍正帝下令开棺戮尸枭首。此刑源自周代"斩衰"制度,本用于惩戒战场逃兵。
这些刑罚多数随清末司法改革废止。1905年,沈家本主持修律时奏请废除凌迟、枭首等酷刑,标志中国刑罚体系向近代化转型。从法制史角度看,严酷刑罚的消亡反映了社会治理从威慑主义向教化主义的转变,同时也是人权观念发展的必然结果。值得思考的是,某些刑罚的残酷性在当时被认为具有"明刑弼教"的正当性,这种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至今仍是法学界争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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