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起,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和状态的规定》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单位查无犯罪记录的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
根据新规定,单位查无犯罪记录是指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主管人员、主要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身份核查和犯罪记录查询,核查结果全部为无犯罪记录的状态。此外,单位还需无涉及企业犯罪的重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
为了实现单位查无犯罪记录的认定,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将建立公安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海关、银行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高身份核查和犯罪记录查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安机关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通查询无犯罪记录的网上申请窗口并在线上为申请企业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便于企业实现线上交件、远程咨询、网上缴费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机关将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惩治企业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新规定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和加强了对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身份核查和犯罪记录查询,遏制了企业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发展蔓延,保护了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它也将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减轻了企业的办事负担和交易成本,进一步营造了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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