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后,申请人(即专利权人)变更为受让方。以下是相关要点及扩展知识: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转让不生效。
2. 变更程序
- 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提交《专利权转让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至CNIPA。
- 经审核后,CNIPA公告变更信息,更新专利登记簿。
3. 受让方权利
受让方享有专利的独占权,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并可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4. 注意事项
- 未登记风险:未完成变更登记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
- 涉外转让:向外国人转让专利需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 共有专利:共有人转让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5. 转让类型扩展
- 全部转让:专利权完全转移。
- 部分转让:仅转让部分权利(如地域或期限限制)。
- 许可使用:不同于转让,专利权人不变,仅授权他人使用。
6. 税务影响
转让方需缴纳增值税(6%)及个人所得税(20%),受让方支付的转让费可计入无形资产摊销。
7. 专利价值评估
转让前需评估专利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剩余保护期等,常见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8. 国际转让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转让国际专利时,需遵循目标国法律,可能涉及多国登记程序。
9. 合同条款建议
- 明确转让范围、价款、支付方式。
- 约定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 保密条款(尤其涉及未公开技术)。
10. 后续管理
受让方应监控年费缴纳,避免专利失效,并定期评估专利组合的商业价值。
专利转让涉及法律、商业及技术多维度问题,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或律师协助,确保流程合规,最大化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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