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法中,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涉及多个合同诈骗罪的情形,量刑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依照《刑法》第22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
一、 量刑基本原则
1. 数罪并罚的适用
- 若行为人通过独立的合同诈骗行为骗取不同被害人财物,且每个行为均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69条实行数罪并罚。法院将分别量刑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刑期。
- 若多个诈骗行为基于同一非法占有故意,且对象为同一被害人,可能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从重处罚。
2. 犯罪数额累计计算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多次诈骗的数额应累计计算。若单次诈骗未达立案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但累计达标准,仍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 量刑情节的影响
1. 数额标准
- 数额较大(个人2万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个人2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个人10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 从重情节
- 以虚假工程项目、投资名义诈骗;
- 挥霍财物导致无法返还;
- 造成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 或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 从轻情节
- 退赃退赔并获被害人谅解;
- 自首、立功;
- 认罪认罚且悔罪态度明显。
三、 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形
1. 单位犯罪的双罚制
-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量刑。
2. 逃匿或转移财物的加重情节
- 行为人收受财物后逃匿,或通过虚构身份、伪造印章等手段掩盖犯罪,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3. 与民事欺诈的界限
- 需严格区分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前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无履约能力仍骗取财物),后者仅是履约瑕疵。主观故意是关键。
四、 法律后果扩展
附加刑:除自由刑外,法院可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剥夺再犯经济能力。
终身禁业:若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追缴与退赔:违法所得需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优先于罚金执行。
综上,多个合同诈骗罪的判决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数额、情节及悔罪表现,严格遵循刑法及司法解释。实践中,司法机关会重点审查行为连续性、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确保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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