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和法律特征如下:
1. 主观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根本目的。例如:明知无履行能力仍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后逃匿,或刻意制造履约障碍侵吞定金。
2. 客观欺诈手段
- 虚构主体:假冒他人名义、伪造营业执照或使用已注销的企业信息签订合同。
- 虚假担保:提供伪造的产权证明、银行保函或虚构抵押物。
- 虚假履行:部分履行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后诱导大额交易(俗称"放长线钓大鱼")。
- 设置陷阱条款:在合同中加入晦涩文本,利用对方疏忽实施欺诈。
3. 特殊表现形态
- 利用经济合同形式掩盖诈骗实质,如以融资为名收取"手续费"后失联。
- 通过"阴阳合同"实施诈骗,表面上签订合法协议,私下以补充协议修改关键条款。
- 在互联网交易中虚构标的物信息或篡改电子合同内容。
4. 涉案金额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诈骗5,000元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对于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可追究刑事责任。
5. 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关键区分点在于非法占有目的是否贯穿始终:民事欺诈通常存在部分履约意愿,而合同诈骗自始无履约意图。法院会综合行为人履约能力、钱款去向、事后态度等证据判断。
司法实践中需注意:部分行业(如建筑工程领域)常出现"借资质围标""虚假分包"等变相诈骗形式。2023年《刑法修正案(十二)》强化了对利用合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打击力度,将部分背信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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