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采用欺骗、隐瞒、误导等手法,使对方在合同中订立不利于自己权利的条款、承担不应承担的义务,或者放弃本应享有的权利,从而达到其欺诈目的的行为。合同诈骗在经济生活中极为普遍,因此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那么,合同诈骗一定是无效合同吗?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合同诈骗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采取欺骗、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另一方因畏惧或误解而在合同中订立了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或放弃了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欺骗买方商品质量无问题,但实际上却存在质量问题;借款合同中,出借人使用虚假的借贷用途骗取借款人的借贷行为等。
其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方采用欺骗、隐瞒信息等手段,使另一方因对基本信息的缺乏了解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以租赁合同为例,租赁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合同中所租资源的权属情况,使出租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承担了未来可能因权属问题所产生的纠纷,而出租人并不知情。
对于诈骗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应立即受到限制。但合同诈骗不一定导致合同的完全无效,其是否无效以及以何种方式无效取决于其诈骗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损失的大小等因素。
在实践中,一般情况下,诈骗行为能否导致合同无效的决策博弈,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
其一,损失的大小:如果被诈骗方只是因为轻信谎言、相信陈述而采取了某种商业行为,并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种行为对合同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其二,所涉及的权利:如果被欺骗方的权利得到的保障,并没有因为对方的状态而受到损害,则诈骗被发现后的合同也不一定无效。
其三,当事人是否知道欺骗行为:如果假设双方都知道对方正在采取欺骗、隐瞒信息等手段,则双方只在利益中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则应该是有效的。 可以说,在合同诈骗中,合同是否无效较难简单的回答,其本质是看与合同履行存在发生不良影响的欺骗行为是否被证明,并是否认为是构成了欺骗的行为。假如诈骗行为不能证明、或认为其影响不致于影响到合同正常履行,则该合同将被认为是有效的,反之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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