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追诉期指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追索权利的时间限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劳动者提起诉讼所能主张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关系追诉期一般为一年。
具体来说,劳动关系争议解决法规定,劳动者主张权利的追诉期限为一年。该追诉期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存在连带责任的情形,追诉期从主债权消灭之日起计算;对于享有特殊保护的劳动者权利,其追诉期可以相应地加长。
另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超过该期限的,劳动者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证明和提供证据的难度,增加诉讼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保留追究权利的期限。例如,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双方本次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二年内主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可以在三年内主张工伤赔偿等权益;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向用人单位催促支付后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劳动关系追诉期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及时主张权益,避免权利被追诉期限所限制。而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义务,避免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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