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业关系和相关的法律、行政、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类型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从而产生不同的分类方式。下面将按照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关系性质、工作形式和就业性质四个方面,对劳动关系的类型进行详细细分。
一、按照劳动合同类型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事先约定的劳动期限内建立的劳动关系,一般以年、月、日等为单位。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事先约定劳动期限而建立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合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 特定岗位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特定岗位的工作需要,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到岗期限,以及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得再行变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需继续用工,可以依据工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按照劳动关系性质
1. 正式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稳定的、长期的、正常的、有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此关系下,用人单位必须全面遵守法律规定的雇佣义务,对劳动者享有全部的劳动受益和权利。
2. 临时工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短期、临时的、绝对时间合同的劳动关系,此关系下,用人单位不对劳动者进行长期雇佣,只为临时的工作需求所雇佣。
3. 间接雇佣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在招募劳动力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招募、派遣等方式,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三、按照工作形式
1. 全职劳动。指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取得全日制工作,每周工作时间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障和组织管理。
2. 短期劳动。以一定的工作小时数租借劳动力者为代表的一种雇佣形式,由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公司工作时间租赁一定时间,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
3. 派遣劳动。是指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劳动者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去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一般按照一定的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安排。
4. 兼职劳动。指在全职工作不足、利用业余时间赚取收入的工作形式,劳动者可以依照用人单位的雇佣须求,缩短工作时间,具有灵活性。
四、按照就业性质
1. 固定就业。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稳定、长期的就业关系,具有稳定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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