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具体职能、办事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主要职能
1. 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执行等情况。
2. 受理投诉举报:劳动者可向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监察大队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60日内完成调查处理(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3. 案件查处: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列入"黑名单"甚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4. 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牵头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必要时联合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投诉举报流程
1. 准备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违法证据(如欠条、聊天记录)等。
2. 提交方式:
- 现场办理:到用工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提交书面投诉书。
- 线上渠道:部分省市开通了人社部门官网或"12333"平台在线投诉功能。
3. 配合调查:监察人员可能需到用人单位现场调查,劳动者应配合提供证言或补充证据。
三、注意事项
1. 时效要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为2年,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2. 证据保存:劳动者平时应注意保存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必要时可录音录像。
3. 调解优先:对争议较小案件,监察大队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4. 司法衔接:若对处理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就劳动争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四、延伸知识
农民工权益保护: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制",发包方需缴纳工资保证金。
新业态用工:针对网约工、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已试点将职业伤害保障纳入监察范围。
信用惩戒: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行为会被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影响招投标、信贷等。
劳动者时应注意理性表达诉求,避免采取过激行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应佩戴执法证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对执法不作为的,可向同级人社部门或上级监察机构投诉。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