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来一补指的是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三方可以共同认定其为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在确定劳动关系时,以下几点可能会被考虑:
1. 实际工作情况: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是否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和管理。
2. 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否由用工单位支付、是否符合用工单位的工资标准,而非劳务派遣单位的工资标准。
3. 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福利待遇等是否由用工单位提供和承担。
4. 实际控制权:用工单位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具有实际指导和监督权。
5. 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否明确表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通过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可以判断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标准,那么可以认定三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从而进行三方共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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