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动关系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合同:一方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最基本依据和法律文件,在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条款,约定了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或事实表明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同样可以确认劳动关系的建立。
2. 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中对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也有具体规定,比如规定了什么样的情况下算是存在雇佣关系,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些法律法规也是构建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3. 事实表明:在没有书面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双方的实际行为和事实表明来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劳动者在某家企业工作已有一段时间,并且按照企业的规定工作并领取工资,就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4. 双方意愿:双方必须自愿并且真实地达成协议,愿意接受对方的雇佣或者雇佣对方的意愿,这是建立劳动关系最基础的前提。
总的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主要取决于合同、法律法规、事实行为和双方意愿这几个方面的综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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