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劳动法,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劳动者。一般来说,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已满或双方一致解除合同,雇主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但在以下情况下,雇主可以不用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提供工作的等情形。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如果有其他特殊规定或约定,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在中国,雇主解雇员工通常应提前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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