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申请鉴定伤残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医疗期确认
需在工伤认定后完成医疗期(通常为1-12个月)
医疗终结后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可延长医疗期但需医疗机构证明
2. 申请材料准备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完整病历资料(门诊/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终结证明
复印件及近期1寸照片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3. 鉴定程序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
60日内出具结论(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
包含临床检查、功能评估、专家合议等环节
需本人到场接受体检(特殊情况可申请上门)
4. 鉴定标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GB/T 16180)
分为1-10个伤残等级
综合考虑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等因素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
5. 注意事项
对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省级复查
伤情变化可在1年后申请复查鉴定
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后续权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均有)
伤残津贴(1-6级按月发放)
工伤医疗待遇延续
劳动关系特殊保护(1-4级不得解除合同)
7. 特别提示
涉及精神障碍需专科医院出具证明
职业病患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
多处伤残采用晋级原则(最高等级基础上提升)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终身有效(除非伤情变化)
申请过程中应保持与社保部门沟通,及时补充材料,注意留存所有文书副本。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建议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直接影响后续工伤待遇的申领金额和方式,需认真对待每个环节。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