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再审对当事人及司法实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纠正错误裁判,保障司法公正
再审程序是司法纠错机制的重要环节。若原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再审可推翻原判,维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争议、违法解除赔偿等案件,再审可能重新分配举证责任或调整赔偿标准。
2. 延长诉讼周期,增加成本
再审需经过申请、审查、立案、审理等多个阶段,可能耗时数月甚至更久。当事人需承担额外的律师费、时间成本及举证压力,尤其对劳动者而言,经济负担可能加重。
3. 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性
再审启动后,原判决效力可能中止执行(如涉及工资支付或恢复劳动关系),导致劳动者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用人单位也可能因诉讼拖延调整用工策略,甚至影响企业信誉。
4. 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高院或最高院通过再审可对争议性问题作出指导性判决(如加班费计算基数、竞业限制适用范围等),推动类案裁判标准的统一,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
5. 促进证据规则完善
再审中常涉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如加班事实的举证),法院可能通过再审案例明确证据采信规则,指引未来案件审理。例如,最高院曾通过再审案例强调用人单位对工资记录的保管义务。
6. 对司法权威的影响
频繁启动再审可能削弱终审判决的既判力,但合理纠错能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需平衡“纠错”与“终局性”的关系,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扩展知识:
再审申请时限为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但涉及《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所列错误(如伪据、审判人员贪腐等)不受限。
劳动争议再审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和一审、二审程序,符合“穷尽救济”原则。
实务中,劳动者申请再审成功率较低,多因证据不足或程序瑕疵被驳回,建议在仲裁阶段即注重证据留存(如考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等)。
劳动争议再审既是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也是司法自我完善的机制,但其成本和风险需当事人审慎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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