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的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合谋,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形。诈骗共同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责任共同犯和实施共同犯两种。下面,就从这两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责任共同犯罪
责任共同犯是指在诈骗行为中,参与实施行为的各个犯罪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直接的实施关系,但各自都对犯罪行为发生的结果有同等责任。这种诈骗共犯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策划者和实施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策划者和实施者之间存在分工和合作的关系。策划者制定诈骗行动计划,实施者负责执行计划,两者在诈骗过程中互相协作。
2. 诱骗者和财务实施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诱骗者通过种种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控制被害人的思想,引导其上当受骗。财务实施者则掌握着诈骗所需要的账户、密码等信息,执行转账、取款等行为。
3. 同谋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各同谋者互相配合,分别担任某项具体任务,如控制受害人电脑,灌输诈骗信息等。
上述三种关系只要存在其中之一,就可构成诈骗的责任共同犯罪。
二、实施共同犯罪
实施共同犯是指在诈骗行为中,各犯罪人之间存在互动关系,他们相互配合、协商,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这种诈骗共犯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暴力或胁迫等强制手段的共同使用。
2. 集体进行合同诈骗行为。
3. 集体进行仿制伪造或集体使用等行为。
对于实施共同犯罪,各犯罪人之间具有明显的协作、配合等直接的实施关系,其犯罪结果每个人均有共同责任。
综上所述,诈骗共同犯罪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也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侵害。因此,要对此类犯罪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对诈骗共同犯罪的每个人都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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