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基本形态包括以下几种:
1. 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未得逞
这是最基本的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人已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目的,如行为人被受害人发现及时阻止、行为人自动放弃等。例如,小明准备持刀抢劫商店,但在进入商店前被巡逻警察发现并逮捕,这就构成抢劫未遂。
2. 错误认知下的犯罪未遂
犯罪人由于错误认知而实施了错误的行为,但其主观上具有实施正确犯罪行为的故意,仍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例如,小红想要杀死自己的,结果却无意中杀死了无关的路人,这构成故意未遂。
3. 不能实现的犯罪未遂
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无法实现犯罪目的,但仍然坚持实施该行为,这也属于犯罪未遂的范畴。比如,小张企图用木棍打死一头铜像,这虽然是不可能实现的行为,但小张主观上仍具有故意的犯罪故意,因此构成故意未遂。
4. 中止犯罪未遂
这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人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放弃或中止犯罪,未造成实际犯罪结果的情况。比如,小明正准备实施抢劫,但突然良心发现,主动放弃了抢劫计划,这就构成抢劫未遂中止。
值得一提的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未遂中止在刑事责任上有所不同。前者仍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而后者可以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犯罪未遂的基本形态包括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未得逞、错误认知下的犯罪未遂、不能实现的犯罪未遂以及中止犯罪未遂等几种情形。不同形态的犯罪未遂在法律上的认定和处罚方面也有一定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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