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对违反法律规定而应予以处罚的规范性法律。在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犯罪行为,并规定了对于这些犯罪行为的处罚。一般来说,犯罪行为是由个人实施的,而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罪行都是由个人所为。然而,在一定情况下,也存在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情况,即单位犯罪。但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有一些犯罪是不能由单位构成的,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典型案例:
1. 故意犯罪:刑法规定,单位是不能有故意这种主观上的犯罪意图的。因为单位不具有独立的思想意识和主观能动性,不能独立做出故意行为,故单位不能以故意犯罪的方式被定罪。
2. 散布谣言:《刑法》规定,散布谣言是一种犯罪行为,但单位不具有媒体舆论传播的主体能动性,散布谣言通常需要有实际进行传播的个人行为,因此单位不具备散布谣言的能力,也就不可能通过单位构成散布谣言罪。
3. 罪:是一种涉及到个人参与的活动,单位本身并不具备参与活动的行为能力,因此单位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来构成罪。
4. 猥亵、侮辱罪:这类罪行通常涉及到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利益的侵害,单位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无法具有对他人进行猥亵、侮辱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单位不能构成此类犯罪。
刑法大部分情况下规定的犯罪行为是由个人实施的,单位本身并没有自身行为主动性,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单位无法构成独立的犯罪主体。但是,如果单位的代表人员或者雇员在单位的名义下实施犯罪行为,则单位作为单位组织构成共同犯罪,单位将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虽然单位不能构成上述的犯罪主体,但单位在实际运作中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单位的代表人员或雇员的犯罪行为也会使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