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以下简称“党组织”)的组成部分之一,单位是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是实现党的理论路线和政策方针的具体实践者。党的组织原则包括民主集中制和纪律性原则,其中纪律性原则要求党员必须确保个人的道德品质良好、不受犯罪记录影响,才能保证党组织的革命纯洁性和权威性。因此,对入党申请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审查是十分必要的。
一、审查过程
在审查入党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时限:根据《中国党员选拔工作条例》规定,入党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完成入党程序后,最迟应在6个月内对其进行审查。如果超过时限,就需要重新申请。
(二)审查范围:审查的范围应该包括入党申请人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等相关机构的犯罪记录。
(三)审查程序:审查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入党申请人应在入党志愿书中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包括是否有犯罪记录等情况。
2. 党组织应向入党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提交个人信息核查申请。
3. 入党申请人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查询个人涉嫌犯罪记录和处理情况,出具个人有关情况证明,并提交给党组织。
4. 党组织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结合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等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人员审查,并结合申请人的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作出是否予以入党的决定。
(四)审查标准:审查时应笃持严谨,公正、公平,具体标准如下:
1. 党员应符合党的入党标准:具有中国党章规定的品质和思想觉悟,诚实守信,讲究群众利益,负责任等基本素质。
2. 是否有违法记录:如果存在犯罪记录,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如有严重违法记录,如贪污、受贿、盗窃等,应当拒绝其入党申请。
二、查处机制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入党申请人存在犯罪记录,就需要以查照(检查、照实、处置)制度为基础,对其进行处理。
(一)查: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核查。
1. 党组织应向入党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等机构递交个人信息核查申请。
2. 入党申请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查询涉嫌犯罪记录和处理情况,出具个人有关情况证明,提交党组织审核。
(二)照实:照实处理该问题。
对于属于党员标准之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给予妥善处理;对于未经立案处理的或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调解处理的违法行为,党组织应严格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并报上级组织审批;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取消入党申请资格。
(三)处置:按照党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分。
中国坚持以严格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和严肃的制度保证党员的道德水平和组织纯洁性,因此,对于有犯罪记录的入党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1. 轻度:对于属于轻度违纪行为的申请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组织口头警告等处理。
2. 中度:对于属于中度违纪行为的申请人可以给予月份内不准申请入党或延长其入党等待期等处理。
3. 重度:对于属于重度违纪、涉及犯罪活动行为的申请人,取消其入党资格,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再次申请入党,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备案。
总之,对于入党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审查是入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是保证党员队伍高质量、高素质、高成长的重要手段。做好审查工作给党组织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可靠且优秀的党员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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