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8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专利法律,标志着中国专利制度的正式建立。
主要背景与扩展内容:
1. 立法背景
1980年代初期,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接轨需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专利法起草工作。该法借鉴了国际专利保护经验(如《巴黎公约》),同时结合中国国情,确立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的立法宗旨。
2. 历次重要修改
- 1992年第一次修改: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从15年延至20年),扩大专利保护范围(新增药品和化学物质专利)。
- 2000年第二次修改:为加入WTO做准备,与TRIPS协定接轨,取消“专利复审委员会终局决定”条款,允许司法审查。
- 2008年第三次修改:强化专利权保护,明确“等同侵权”原则,增加强制许可的细化规定。
- 2020年第四次修改:新增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局部外观设计保护、惩罚性赔偿(最高5倍)等制度,回应创新需求与国际趋势。
3. 国际关联
中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4年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2001年加入WTO后全面履行TRIPS协定义务,专利法修改均体现了国际规范的融合。
4. 专利类型与制度特点
中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先申请制”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截至2023年,中国已成为全球专利申请量最大的国家,年申请量超400万件。
5. 实施意义
专利法的实施推动了中国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华为、中兴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与之密切相关。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增设了“侵犯专利权罪”,进一步强化保护力度。
现行有效的版本为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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