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是保障文化创作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就来进行阐述:
1.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在传统的观念中,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并不强烈,导致许多创作作品因为缺乏保护而被侵权、盗用。很多人普遍存在着“网络上的东西就是免费的”这种错误想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著作权法的实施效果。
2.侵权行为难以制止
因为网络文化大行其道,并且网络空间相对于传统的实体空间而言难以监管,所以侵犯著作权的现象愈演愈烈,侵权行为难以及时制止。
3.无法确定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不同于其他法律案件,著作权案件中会涉及到创作者、版权所有人、第三方等多个利益方,一件案件很难确定是不是有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的认定非常困难。
4.版权仲裁机构建设缺乏
国家相关部门缺乏具体的实际操作的版权仲裁机构,对于很多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解决通过司法途径比较慢,因此需要建设更完善的仲裁解决机制。
5.缺少统一的制度规范
加强著作权保护需要制度保障,而我国涉及到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非常多,而且之间互相矛盾,没有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这给实际应用中的著作权保护带来难题。
6.著作权保护和监管缺乏一站式服务
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下,国家对于著作权保护的监管也变得更加重视,然而很多人依旧缺乏对于著作权保护的理解。需要有相关的一站式服务,为广大的著作人员和著作权拥有者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指导、素材库管理、审查审核等一揽子服务。
著作权保护、侵权案件处理、法规建设、一站式著作权服务四个方面提出的问题,各种层面上解决著作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都需要加强和完善。通过完善法规、提升意识、加强监管和建设完善的政策机制等多方面综合施策,为著作人员和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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