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骗取择校费的行为绝对不合法,属于刑事犯罪,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分析:
1. 合同诈骗罪的法定要件
根据《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骗取择校费若符合以下情形即构成犯罪:
虚构办学资格、入学名额等虚假事实;
伪造学校文件、公章或虚假承诺;
收取费用后拒不提供承诺的教育服务或直接逃匿。
2. 择校费的特殊法律性质
择校费本身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处于灰色地带:
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通常违反《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
民办学校若超出备案标准收费或虚假宣传,可能涉嫌违规经营。但即便费用本身不合规,诈骗行为仍独立构成犯罪。
3. 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形式
虚构“内部指标”:声称能通过特殊渠道获取名校入学资格;
伪造合作办学协议:假冒与知名学校联合办学骗取费用;
“幽灵学校”诈骗:注册空壳教育机构后卷款跑路;
分期诈骗:以分阶段缴费为名持续骗取追加费用。
4. 法律后果与路径
刑事处罚: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即可立案,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民事救济:受害者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赔,但需注意诉讼时效(3年);
行政监督:可向教育部门举报违规收费行为,但诈骗案件需优先通过公安立案。
5. 延伸风险提示
即使缔约方为真实教育机构,若存在夸大宣传、隐瞒办学资质等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
被害人若明知系“花钱买学位”仍参与,可能因过错承担部分责任,但不影响对诈骗行为的定性。
此类犯罪常利用家长焦虑心理,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学校资质,缴费时要求开具财政票据并保留完整合同文本。发现欺诈应立即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