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员中介欺诈合同中,常见的欺诈性条款或隐蔽陷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需特别注意识别和防范:
1. 模糊的薪资条款
- 中介可能以“综合薪资”“预支工资”等名义虚报收入,实际薪资结构包含大量未明确的扣减项(如“管理费”“服务费”)。
- 部分合同未明确币种(如美元/)或支付方式,可能导致汇率损失或拖延发放。
2. 高额违约金与押金陷阱
- 要求船员支付“岗位押金”“培训费”等费用(通常超过合理范围),并规定苛刻的退还条件(如“离职扣留全部押金”)。
- 违约金比例畸高(如合同期未满需赔偿6个月工资),甚至包含“无限连带责任”条款。
3. 工作内容与条件的虚假承诺
- 合同标注的船舶类型、航线与实际不符(如谎称“欧美航线”实为战乱地区)。
- 隐瞒船况问题(如老旧船只、超期服役),或回避工作时长、福利保障等关键信息。
4. 不平等的解约权
- 中介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赔偿,而船员解约则需满足严苛条件(如“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 部分合同包含“自动续约”条款,未主动声明即视为默认续签。
5. 保险与医疗责任的规避
- 中介声明“仅提供最低工伤保险”,或要求船员自行购买高额商业保险。
- 船上医疗救助责任模糊,甚至要求船员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6. 法律管辖与争议解决的不利条款
- 指定外国法律或仲裁机构(如故意选择船员不熟悉的小国法律),增加成本。
- 限制船员通过司法途径诉讼,强制接受中介指定的“内部调解”。
扩展知识:
国际公约约束:根据《海事劳工公约》(MLC 2006),船员有权获得清晰合同,中介扣留证件(如海员证)属违法行为。
常见话术识别:中介可能以“高薪急招”“免经验培训”诱导签约,需核实公司资质(如查看国际船舶管理公司ISM代码)。
途径:遭遇欺诈可向海事局、中国船员联盟举报,或依据《合同法》第54条主张撤销显失公平条款。
合同签署前务必逐条核对,必要时咨询专业海事律师,避免因语言障碍或认知差异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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