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因重大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约定,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或者因经济性裁减待遇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重组企业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2)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合并缴费、未安排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劳动规章制度,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构成恶劣环境的;
(5)劳动者因工负伤、生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从事适应其身体情况的其他工作的;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在法定试用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法定试用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当在依法规定的情形下操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谨慎操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确保终止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避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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