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同因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而无效的情况。基于合同无效的情况,法律规定了一定的诉讼期限,一般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合同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以损害国家利益的方式损害社会利益的;
(三)故意误导对方订立合同的;
(四)利用人的无知、缺乏判断能力或者被迫慌乱状态下与其订立合同的;
(五)虚假标的订立合同的;
(六)折衷为合同的一方制造不利条件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
二、合同无效的诉讼期限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一方,可以在发现合同无效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定合同无效。如果当事人不能确切知道合同无效之事件,规定自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该合同自然失效,合同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赖的诉讼期限是合理的,超过该期限将无法要求判定合同无效。
三、案例分析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规定乙方购买甲方的公寓,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15年5月1日,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购房款。但是,由于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乙方只得到了部分房屋的使用权,同时甲方从乙方处拿走了全部的购房款。在之后的协商中,甲方拒不退款,乙方只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款。
对于该案件,从事实来看,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实施,因此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这份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无效的合同。另外,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由于乙方在2015年5月1日在交付房屋的事实上已知道该合同存在问题,因此,判定该合同无效的期限应是自该事件之日起一年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乙方在2016年7月1日提起了诉讼,因此该诉讼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诉讼期限的规定。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款的诉讼,需要遵守合同无效诉讼期限规定,符合规定的诉讼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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