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合同转化为欺诈行为涉及多种法律禁止的手段,以下是常见情形及风险分析:
1. 虚假陈述与隐瞒关键事实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如夸大资质、伪造财务数据)或隐瞒影响合同效力的重要条款(如隐藏债务、产权瑕疵)。《民法典》第148条规定,欺诈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扩展:欺诈需满足"故意+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要件。例如,卖方明知房屋存在严重裂缝却粉刷掩盖,构成积极欺诈;未告知抵押状态则属消极欺诈。
2. 条款陷阱与歧义设计
利用复杂术语或模糊表述设置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如将"保证金"写成"定金"以适用罚则),或通过极小字体隐藏免责条款。司法机关可能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3. 伪造签名或文件
冒用他人名义签署,或篡改已签署合同内容(如修改付款金额)。此举可能触犯《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4. 利用对方弱势地位
在对方急迫或缺乏判断力时(如重大疾病期间),以显失公平的条件签订合同。依据《民法典》第151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5. 虚假履行诱导签约
先部分履行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后诱签大额合同后逃匿。司法实践中常见于网贷诈骗或预付费消费陷阱。
6. 阴阳合同避责
通过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如虚假低价合同报税,真实高价合同执行),可能同时涉嫌逃税与诈骗。
法律后果:欺诈合同可撤销且需赔偿损失;若非法占有目的明确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建议签约时核查对方资信、留存沟通记录,重要条款须律师审核。合同争议可依据仲裁条款或诉讼解决,但故意设置欺诈条款将导致自身承担更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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