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遗嘱继承的录像时,需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其有效性,以下为关键要点及注意事项:
1. 明确遗嘱人身份
- 录像开头需清晰展示遗嘱人姓名、件(如、护照)及当前日期,证明其身份及录制时间。
2. 全程记录且无剪辑
- 录像必须连续、完整,不可中断或后期编辑。使用固定机位,确保画面稳定,声音清晰,避免外界干扰。
3. 见证人参与
- 至少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需全程在场,并在录像中露面。见证人应声明姓名、号及与遗嘱人无继承关系,最后签署书面见证文件。
4. 遗嘱人自愿性声明
- 遗嘱人需口头陈述录制行为出于自愿,神志清醒,未受胁迫或欺骗。可穿插医生出具的精神状态证明(如高龄或患病者)。
5. 财产清单具体化
- 逐项列明遗产(房产、存款、股权等),包括归属人全名及号。涉及共有财产时,需说明处分份额。
6. 法律用语严谨
- 避免模糊表述(如“我的所有财产给儿子”),应使用“本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房产由长子XXX(号)单独继承”。
7. 技术规范
- 存储原始视频文件,建议同时备份至云端。使用高分辨率设备(1080P以上),格式为MP4或AVI等通用格式。
8. 特殊情形处理
- 如遗嘱人行动不便,需拍摄其签署文件过程;涉及多语言时,应配备公证翻译人员并录制翻译声明。
9. 与书面遗嘱互补
- 录像遗嘱可与公证遗嘱并存,但内容冲突时以公证文本为准。建议在录像中提及书面遗嘱存放位置。
10. 法律地域性差异
- 中国《民法典》第1137条对录像遗嘱有具体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则要求(如部分省份需公证处备案),需提前咨询律师。
11. 隐私保护
- 遗嘱内容涉及敏感信息,应加密存储,仅向继承人或法院提供方式,避免生前泄露引发纠纷。
12. 后续程序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向法院提交录像及见证人证言,必要时申请技术鉴定以验证视频真实性。
注意:录像遗嘱的效力可能因细节瑕疵受挑战,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完成,并考虑辅以公证或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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