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孕产妇工作保护规定》,孕期内的女职工有权因妊娠原因终止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如果女职工在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法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女职工在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一个月起征点三倍的赔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经济补偿金的50%以上不足100%的部分。
总的来说,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应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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