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现在面临被口头辞退的情况,我感到非常委屈和困惑。我深信自己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做出严重的过错,因此我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和裁决。
首先,我想要强调的是,公司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仅仅进行了口头辞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口头辞退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提供书面通知并且合理解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然而,公司没有给我任何书面文件,也没有解释为何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其次,我想强调我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表现。我一直认真对待工作,积极配合公司的安排,并且没有违反任何公司规定或纪律。我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而且取得了不错的工作业绩。因此,我认为公司对我的口头辞退是没有充分的原因和依据的。
最后,我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进行公正的裁决。我希望公司能够提供书面的解雇通知,并陈述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公司无法提供充分的理由,我请求恢复我的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劳动仲裁委员会能够公正判决此事,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最后,我期待着得到您的回复,并在合适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此致
礼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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