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伤鉴定主要由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流程和地点如下:
1. 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8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 电话:0871-63353860(建议提前咨询所需材料及预约流程)
2. 鉴定流程
- 工伤认定:需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工伤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认定工伤后,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门诊/住院记录、影像报告等)、复印件等。
- 现场鉴定:通过初审后,鉴定委员会会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通常为定点医院或人社局指定场所)。
3. 扩展知识
- 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分为1-10级伤残,1级最重。
- 争议处理:若对结果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 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可向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0871-64189062)寻求帮助。
4. 其他注意事项
- 昆明部分三甲医院(如云大医院、昆华医院)的骨科或职业病科可提供初步诊断,但最终鉴定权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工伤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拒不支付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提前通过“昆明人社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最新政策,部分区(县)人社局也设有代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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