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其核心在于识别双方是否存在从属性(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及持续性提供劳动的特征。以下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法规展开说明: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文,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即成立劳动关系:
| 要素 | 具体表现 | 法律依据 |
| 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未达退休年龄 | 《劳动法》第15条 |
|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劳动者接受考勤、绩效考核、工作指令等用人单位管理 |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 |
| 业务组成性 |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属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组成部分 |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 |
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以下证明材料综合认定劳动关系:
| 证据类别 | 常见形式 | 证明力说明 |
| 核心证据 | 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支付凭证 | 直接证明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10条 |
| 辅助证据 | /服务证、考勤记录、招聘登记表、工作邮件/聊天记录 | 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
| 其他证据 | 同事证言、工作成果文件、奖惩通知 | 需经仲裁委/法院审查认定 |
1. 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符合劳动关系实质特征的,仍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7条)。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第82条)。
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 区别维度 | 劳动关系 | 劳务关系 |
| 法律地位 | 人身从属性 | 平等主体关系 |
| 报酬支付 | 周期性固定支付 | 按劳务成果结算 |
| 风险承担 | 用人单位承担经营风险 | 提供劳务方自担风险 |
| 法律适用 | 劳动法体系 | 《民法典》合同编 |
争议解决流程:
1. 收集证据:保存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至少2年
2. 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确认函(非必需但可固化证据)
3. 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4.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电子证据留存:微信工作群记录、OA系统截图等需经公证增强证明力
• 举证责任分配: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 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69条)
需特别注意:签订书面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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