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性骨折是一种常见的工伤,在工作中不慎造成了骨折,会给工人带来一定的生理和经济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压缩性骨折属于工伤范畴,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员工因受到压缩性骨折工伤在医院接受治疗,用人单位应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直至员工康复为止。如果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进行康复治疗,用人单位也应负担相应的费用。
其次是工伤津贴。在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压缩性骨折需要休息疗养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发放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金额一般为基本工资的70%-100%不等,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再次是伤残赔偿金。如果员工因压缩性骨折导致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或残疾,经医疗鉴定为伤残,用人单位应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金额一般为员工工资的一定倍数,具体标准可根据当地工伤赔偿规定而定。
最后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员工因受到压缩性骨折工伤导致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员工未来可能因残疾带来的经济损失。
员工因受到压缩性骨折工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员工也应积极配合单位的调查和医疗治疗,及时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去医院进行诊疗和复查,以便尽快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建议员工在受到工伤后,及时向工会或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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