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追诉期是指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纠纷而起诉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的追诉期为二年。这里所说的“二年”是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即劳动者在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或有争议时,需要在两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诉讼。超过这个期限则视为追诉期已过,劳动者将无法再向法律机构要求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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