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是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和敌意。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两种形态。对于故意犯罪行为来说,犯罪主体必然存在明确的犯意,但是对于过失犯罪行为来说,犯意就不再是必要构成要件之一。下面将详细探讨犯意不能是什么犯罪形态,并对故意犯和过失犯进行比较解析。
犯意不能是过失犯罪的形态。过失犯在刑法上属于相对犯意,即犯罪主体不是以实现犯罪目的为目的,而是以实现非犯罪目的为目的,但由于过失处理不当,导致社会危害结果的产生。过失犯罪的特点是犯罪主体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并没有明确的预见,属于疏忽、疏忽大意或无心之过。例如,过失罪,是指犯罪人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并没有直接的故意伤害或杀害他人的目的,而是因为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因此,过失犯罪行为的犯意是不必要的,不能作为构成要件之一。
犯意不能是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被告人在犯罪行为时具备正确判断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犯罪行为的前提条件,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年满十四周岁的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对于精神病人、智力低下、精神发育不全的人等情况,需要进一步鉴定其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犯罪行为本身的犯意。
犯意不能是正当、急迫避险和紧急避险的形态。正当和急迫避险是刑法对于合理和自我保护的规定。正当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适当措施有效的行为。急迫避险是指在意外事故或危险情况下,为避免损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紧急措施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具备一定的敌意,但是它们并不构成犯罪行为,而是出于或自救目的,是被刑法法规予以保护的行为。
综上所述,犯意不能是过失犯、刑事责任能力、正当、急迫避险和紧急避险等形态。这些形态并不构成犯罪行为的犯意,有的是因为缺乏明确的犯罪目的,而是出于疏忽、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原因;有的是因为属于心理状态而非犯罪行为本身的犯意。只有故意犯才要求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和敌意。因此,在刑事审判中,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明确判断犯意或相对犯意的存在与否,从而确定犯罪事实,进而对犯罪主体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