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恶意骗贷的罪行主要涉及到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恶意骗贷的犯罪行为,应该进行量刑。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在刑法中,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合同活动中,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骗取财物、非法占有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实施诈骗行为的行为。
对于恶意骗贷的量刑,一般应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犯罪性质和情节:一般来说,骗取的财物数量越大,犯罪性质越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越大,刑罚应当越重。同时,如果犯罪人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恶意骗贷,或者多次实施恶意骗贷行为,犯罪人的恶性程度也应当考虑在内。
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要考虑犯罪人的故意和恶意程度。如果犯罪人具有明显的恶意,例如事先策划、有组织实施等,应当给予较重的刑罚。如果犯罪人违约或者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是由于客观原因,不存在恶意骗贷行为,应当减轻刑罚。
三、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如果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退赔骗取的财物,并有悔过态度,可以从轻处罚。
四、犯罪人的犯罪前科和社会危害程度:如果犯罪人具有前科,或者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应当加重刑罚。
以上是一般性的量刑原则,具体的量刑应当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此外,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达到一定数额的贷款诈骗,可以适用刑法中的特殊情节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对于恶意骗贷的犯罪行为,应当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量刑,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同时,也要考虑到犯罪人悔罪的可能性,为其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应加强对恶意骗贷的打击力度,预防和遏制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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