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既遂犯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完成后,即达到了犯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发生的状态下,而未被发现、报案或被制止,且未被捕获或逮捕的情况下,即犯罪人的行为已经生效或者能够生效,但尚未受到法律的制裁,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并没有受到刑法所赋予的刑事责任的一种情形。
既遂犯的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主观方面,即犯罪人的犯罪故意要达到犯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故意;
(2) 客观方面,即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有犯罪的行为,如盗窃已经获取赃物、已经导致死亡等;
(3) 起成原因方面,即犯罪人的行为能够使犯罪结果产生,例如用物品攻击他人时,物品能够对他人造成伤害。
既遂犯与未遂犯有着明显的区别。未遂犯是指犯罪人明确意图实施犯罪行为并已开始实施,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达到犯罪的法定要件或未能产生犯罪结果的一种情形;而既遂犯则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完成后,即达到了犯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发生的状态下,而未被发现、报案或被制止,且未被捕获或逮捕的情况下,即犯罪人的行为已经生效或者能够生效,但尚未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一种情形。由于既遂犯的行为已经完成且可以造成犯罪结果,因此其危害性相对较大,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损害也更为严重。
既遂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但由于其行为的隐蔽性和潜伏性,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因此,对于既遂犯的打击和惩罚需要依靠执法机关的努力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也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防范和打击既遂犯的发生,保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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