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或者公共机构的员、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职务便利、权力、地位之势,实施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滥用职权、渎职、玩忽职守、违法发放贷款、放高利贷、利用职务之便设立或者参与非法组织、以暴力、胁迫、欺骗手段阻碍反腐败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破坏反腐败措施。
事业单位犯罪具体表现为:
1. 贪污: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吞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
2. 挪用公款: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以各种方式侵吞或瓜分公共财产。
3. 受贿: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员或工作人员以职权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
4. 行贿:指他人向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取利益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 渎职: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6. 不法发放贷款: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内部人员违法利用公共财产非法发放贷款活动。
7. 行使假执法权: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员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执法权力,任意检查、处罚他人,违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8. 利用职务之便设立或者参与非法组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以职权之便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设立非法组织。
9. 承揽工程或者经营活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员或工作人员以公权为私利,利用职权之便,违法承揽工程或者从事经营活动,非法牟取私利。
10. 其他:包括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作恶、巧立名目、逃避执法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事业单位犯罪危害严重,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信任度。为了防止和惩治事业单位犯罪,国家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希望广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和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依法履职,不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