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地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单一国家注册
企业单独在目标国家提交商标申请,适用该国法律。例如在中国注册需遵循《商标法》,美国则依据《兰哈姆法》。部分国家采用“先使用”原则(如美国),而中国、欧盟等采用“先申请”原则。
2. 区域联盟保护
- 欧盟商标(EUTM):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覆盖全部成员国,统一侵权认定标准。
-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涵盖17个法语非洲国家,注册后自动生效。
- 比荷卢联盟(BOIP):适用于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
3. 国际注册体系
- 马德里体系:通过WIPO提交,指定缔约方(如日本、韩国等),后续由国家审查,可能受“中心打击”影响(基础注册失效则国际注册失效)。
-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覆盖英语非洲国家,需指定生效国。
4. 自由贸易协定补充保护
如《美墨加协定》(USMCA)要求成员国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的跨境执法协作条款。
5. 特别行政区及领土延伸
- 中国港澳地区需单独提交(虽属中国但商标制度独立)。
- 部分国家海外领地(如法国圭亚那)需通过母国程序延伸保护。
扩展知识
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提供6个月窗口期,后续申请可追溯首次申请日。
海关备案:中国等国家支持商标海关备案,拦截侵权货物进出口。
在线平台保护:亚马逊品牌注册(Amazon Brand Registry)等电商机制需结合地域商标权。
选择保护策略时需考虑市场布局、成本及便利性,部分行业(如药品)还可能涉及专利与商标交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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