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面谈是一项需要谨慎处理的敏感沟通,涉及法律、情感和职业操守等多方面因素。以下是具体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1. 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提前复核合同条款,明确终止依据(如违约条款、不可抗力或协商解除),确保合法性。若涉及经济补偿,需按《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第40条(无过失性解除)等规定执行。
数据整理:收集绩效记录、沟通备忘等书面证据,避免主观表述。例如,若因业绩不达标终止,需提供考核数据。
场景规划:选择独立会议室,避免公开场合,提前通知HR或法务人员陪同。
2. 面谈结构
直接开场:避免含糊,明确表达目的:"基于合同第X条的约定,公司决定自XX日起终止合作。"
事实陈述:用客观数据说明原因,如"过去3个季度未达到约定的KPI指标(附具体数据)",避免使用主观评价。
倾听回应:预留对方陈述时间,记录异议。若情绪激动,可暂停面谈或调整沟通方式。
3. 善后条款
权利义务:明确交接期、竞业限制(如有)、工资结算截止日等细节。例如:"最后工作日为本月30日,未休年假将折算薪资。"
书面确认:面谈后24小时内发送《终止协议》草案,包含补偿金额、保密义务等条款,要求双方签章。
4. 特殊情况处理
群体性终止: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第41条,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涉外合同:注意国际私法适用性问题,如约定仲裁条款(如ICC规则)或法律管辖地。
5. 风险防范
录音合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告知对方后录音可作证据,但隐秘录音可能无效。
竞业补偿:若触发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劳动合同法》第24条)。
心理学应用:可采用"三明治法则"(肯定-问题-支持)缓冲冲击,例如:"感谢您过去在项目A的贡献(肯定),但因业务调整需缩减岗位(问题),公司将提供职业推荐服务(支持)。"
最终需确保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既要符合《民法典》第563条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也要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尊严。书面文件的严谨性往往比口头沟通更重要,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关键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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