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确认交易的一种合同,其签订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交易协议。一旦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各方必须履行其约定的义务。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签完不可以撤销。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合同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者被迫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这也叫做恢复原状。具体来说,存在以下情况可撤销合同:
1. 重大误解: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中规定的重大事项存在重大认识错误或者误解,影响到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的情况。
2. 欺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另一方或者一方的代理人告诉了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了真实情况,导致一方做了错误的决定或者发生误解。
3. 被迫: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其他人威胁到了其人身或财产安全,导致其在法律上是不自主地签订合同的。
4. 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撤销合同的,则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要撤销合同必须存在上述情况,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明材料。而且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该尽可能了解房产的情况,以避免因为存在重大的误解或者欺诈情况导致合同撤销的情况发生。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签完后不可以随意撤销,只有在存在上述情况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才能够要求撤销合同。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该尽可能了解房产的情况,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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